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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7月23日,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结束,目前尚有36辆出租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燃油补贴,车主可于下周二、三到市交通局运管处出租办领取。
7月10日至23日,我市对全市1292辆客运出租汽车发放燃油补贴,每辆车补贴资金5090元。从市运管处出租办获悉,此次发放工作完全按照现场办公、现场发放的原则进行,对于领取人所持的身份证、行车证、道路运输证进行逐一核实、认真核对。截至7月23日发放工作结束,全市共有1256辆客运出租汽车的车主领取了燃油补贴,发放金额达到6443940元。
另据了解,针对因特殊原因未按时领取补贴的36辆客运出租汽车,出租办将补领时间安排在下周的周二、周三两天,车主本人可携带身份证、行车证、道路运输证前去补领,不允许其他人员代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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