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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
2008-09-05 10:00:00    信息来源:

 

郭兆信出席会议并讲话

    9月4日上午,全省首批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。副省长郭兆信,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传亭,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,市委常委、副市长邹斌芳等出席会议。

    郭兆信在讲话中指出,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各试点城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扎实工作,制度框架基本形成,政策措施不断完善,经办能力逐步增强,保障功能初步显现,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。

    郭兆信要求,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,推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健康发展。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政策吸引力、引导群众自愿参保上来,努力使保障功能不断强化,待遇水平逐步提高,管理服务更加高效,基金运行更加平稳,让城镇居民“进得来,留得住”,确保年底参保率达到80%以上,力争达到85%以上。要引导城镇居民树立“小病进社区,大病进医院”的就医观念,充分利用社区卫生资源,不断扩大制度受益面。要提高基金使用效益,稳步扩大待遇支付范围,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。要提升统筹层次,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,推行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障模式。要搞好管理服务,加强基金和医疗费用支出监管,建立健全由政府机构、参保居民、社会团体、医疗服务机构等方面参加的社会监督机制,实行对基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管。

    郭兆信强调,要加强领导,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设水平。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,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持续健康推进。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将配套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,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的跨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,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要求,加强考核,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,积极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上质量上水平,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贡献。

    邹斌芳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开展居民医保试点工作情况。她说,泰安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,连续两年列入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,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,纳入对各级党委、政府的考核,市、县医保经办机构增加编制、配备人员,拨付启动经费,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截至8月31日,全市参保居民达到45.7万人,参保率达到76.1%。

    郭兆信一行还到泰山区岱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、财源街道后七里社区服务中心察看了居民医保试点开展情况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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